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乙類傳染病是什么?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乙類傳染病包括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和阿米巴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氏桿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禽流感。
國家對兒童實行疫苗接種證書制度。學齡兒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疫苗接種。學齡兒童的父母或者監護人應當及時向醫療保健機構申請疫苗接種證書。幼兒園機構和學校辦理入學手續時,應當檢查疫苗接種證書,未按照規定接種疫苗的兒童應當及時補充疫苗接種證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甲類傳染病患者、病原體攜帶者、艾滋病、淋病、梅毒患者的密切接觸者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接受檢疫、醫學檢查和預防措施。前款以外的乙類傳染病患者和病原體攜帶者的密切接觸者應接受醫學檢查和預防措施。
按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有哪些?
根據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有四種: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病性禽流感和脊髓灰質炎。雖然這四種疾病都是乙類傳染病,但需要根據甲類傳染病進行管理,即甲類傳染病的報告和控制措施。甲類傳染病報告時間有強制性要求。城鎮要求在發病后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網系統報告,農村不得超過6小時。該病具有很強的傳染性。積極報告可以對接觸過傳染病的患者進行嚴格的監測、隔離和檢查,從而很好地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