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證明子女與父母的關系更穩定,更親近
因此,在離婚訴訟中,如果一方請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那就要提供證據證明子女與對方的感情確實出現了危機,如長期不見面,居住距離較遠等。如果子女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則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證明自己有較好的經濟條件
如果自己的經濟條件更好,可以向法院提供自己的收入證明、車產等財產情況。這部分證據將直接影響到法官對你的經濟狀況以及未來收入能力的判斷,同時,這也是證明對方不利于孩子撫養權爭取的有力證據。對方沒有固定職業,是不是有收入證明呢?如果對方沒有固定職業,而孩子長期隨其父母一方生活的,那么如果對方父母愿意撫養孩子并能夠提供雙方共同撫養孩子的證明文件就可以了。
證明自己沒有不良嗜好
離婚后,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的,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行為的,都不適宜直接撫養子女。所以,在離婚前或離婚后任何時候,一方發現另一方有上述惡習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撫養權。
實踐中證明存在不良嗜好需要收集證據:如對方有吸毒、嫖娼、賭博等惡習時;對方在外與他人同居的;對方酗酒駕車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而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等等。當然不能以對方有這些問題為由來提出要求變更撫養權。
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孩子
在實際生活中,對于不適合撫養孩子的一方,法官一般不會輕易判決變更撫養權。如果確實存在不適合撫養孩子的情況,那么離婚時要盡量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比如:孩子患有先天性疾病需要進行治療;或者是正在接受教育階段的子女。需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對方沒有能力和精力照顧孩子,在法庭上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長。
通過以上介紹我們知道了在爭取撫養權的時候應該怎么做才能更大幾率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所以為了保證在離婚案件中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我們應該在準備離婚前多了解一些關于撫養權方面的知識以及如何收集、整理和保存證據。
需要對方提供證據
1、對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證明;
2、雙方基本條件,比如收入情況等。收入情況包括工資單或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等;
3、雙方父母基本條件,比如有的一方父母有穩定的工作,文化程度高,有能力照顧子女等;
4、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證明;
5、有其它孩子長期實際生活環境,如在學校附近居住等。如果孩子已經上小學或中學則需要提供學校附近居住證明,以便于法院判決是否隨其生活。